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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度“卫生事业管理”和“临床医学工程技术”考试报名现场确认注意事项

发布日期:2011年01月20日    

各位考生: 

  上海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现场确认将于1月27日—29日进行,为使此项工作顺利开展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 


  一、现场确认专业 

  卫生事业管理专业、临床医学工程技术专业 


  二、现场确认地点 

  上海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二楼(成都北路408号,近南京西路口) 


  三、现场确认时间 

  1月27日——29日(周四——周六)  上午9:00——下午16:30 


  四、现场确认所需证件及材料 

  1、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表》(A4规格 单位盖章); 

  2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(原件和复印件); 

  3、卫生类学历、学位证明(原件和复印件); 

  4、下一级任职资格证明(原件和复印件); 

  5、与本市医疗机构签订的《劳动合同》或《聘用合同》复印件,合同上应写明所聘岗位及职称,且合同期限应大于或等于申报年限; 

  6、跨系列、类别、专业报考人员须另提交现任岗位2年及以上的《劳动合同》或《聘用合同》,合同写明的工作岗位须同申报专业一致; 

  7、非本市户籍考生,须提供《上海市居住证》(原件和复印件); 

  8、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的考生须提供上一年度考试成绩单复印件; 

  9、民营医疗机构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须提供《医疗机构许可证》。